白日梦蓝 发表于 2021-11-3 09:07:51

平昌一公司老板暗中抬价坑股东被判刑

2018年,何某利用担任平昌县某农业开发公司管理人的职务便利,与修建厂房的承建商事前共谋,采取抬高100元/平方米造价的方式,将农业公司价值33.11万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后因价差较大,引起其他股东怀疑,于是案发。

案发后,何某如数退出赃款并认罪认罚。今年7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以何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检察官提醒: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何某为了一己私利,采取提高单价的方式侵害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挖“坑”害人终害己,不仅吐出来昧心钱,还承担了法律责任。

你是我的小猪猪 发表于 2021-11-5 07:34:13

活该,这就是坑别人的代价,希望你再接压力,叫你不学好

jieguoguo 发表于 2021-11-3 10:43:08

这老板干的真漂亮!把自己的陷进去了。

Yujian2010 发表于 2021-11-3 15:53:33

平昌一公司老板暗中抬价坑股东

杨金刚 发表于 2021-11-3 09:46:06

这也太不耿直了吧,坑自己 人

风一样! 发表于 2021-11-3 09:46:30

跟这种人做生意,不亏也得亏。

指尖上的幸福123 发表于 2021-11-3 10:42:40

他倒是吃饱了,把公司害惨了

刘启明 发表于 2021-11-3 11:25:35

害人终害己

皮克桃 发表于 2021-11-3 12:07:55

这坑自己人啊!

结哥 发表于 2021-11-3 12:08:03

害人终害自己啊!

结果果 发表于 2021-11-3 13:08:45

这还真是打的一个好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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