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梦蓝 发表于 2021-10-28 09:33:21

平昌一男子非法贩卖他人电话卡,被刑拘

2019年3月至10月,李某某假冒某通讯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以给县内2个中学、2个小学的学生办理手机卡为由,非法获取学生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及联系方式等信息6400余条。后利用所获取的学生身份信息在某通讯公司平昌分公司岳家营业厅、六门营业厅等地办理“青春卡”手机卡5000余张。为了谋取利益,李某某又以每张手机卡每月2元的价格打包出租给江苏省盐城市居民袁某。袁某从李某某处购得手机卡后,再次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微信、淘宝、京东、天猫等账号并从中“赚钱”。案发时,李某某通过出租电话卡非法获利12万余元。

2020年9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李某某,2020年12月,对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后,李某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是隐私,受法律保护,非法获取和买卖均触犯法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非法利益,不择手段“赚钱”,最终会触犯法律,落得人财两空。

皮克桃 发表于 2021-10-28 09:48:47

两块钱一个月就租出去了,这真是不值钱。

雨夜风起 发表于 2021-10-29 09:02:47

现在这些东西真是层出不穷啊

结哥 发表于 2021-10-28 09:48:52

这想法挺好的,真的。

结果果 发表于 2021-10-28 10:41:37

太厉害了啊,办了几千张

天下第一白 发表于 2021-10-28 21:26:13

你这样子是不行的

我是一坨翔 发表于 2021-10-29 00:12:10

这是在踩法律红线啊

Yujian2010 发表于 2021-10-30 20:30:37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太阳5103 发表于 2021-10-30 21:30:15

这人脑袋发烧哦

兰德酷路泽 发表于 2021-10-31 09:43:36

为点蝇头小利犯罪,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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