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 70后平昌籍男子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利用电摩车主的疏忽大意和防盗措施不到位,连续盗取多台电动车....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了解,平昌籍70后男子张某,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3月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05年8月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5月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9月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1年2月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21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3月27日被逮捕。
在本次案件中,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及2020年5月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实施多次盗窃。共作案6次盗取了六名被害人的电动车、三轮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真的是给平昌人民丢脸,我也是平昌的我1998年就来了广东,现居住广东了,看到这条信息,我都不敢说我了四川平昌人了,丟脸!!!为什么不辛勤劳动呢? 牛逼牛逼跑到深圳是偷电瓶车,是深圳的电瓶车贵些吗?
多次盗窃 70后平昌籍男子获刑七个月并 丢脸! 简直是给平昌人臊皮 丢脸 真的丢脸 臊他仙人的皮哦 真的臊皮 好吃懒做 多次盗窃 70后平昌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