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偷37只鸡,平昌男子被警方抓获!
想到现在土鸡好卖且值钱于是为了弄钱花平昌男子陈某将贼手伸向鸡窝近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平昌籍男子陈某,刚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次日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据了解,1957年出生的陈某,2020年12月2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平昌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罚金人民币1900元,暂扣驾照六个月。因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12月11日被抓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
据相关案情披露,2020年12月3日晚,被告人陈某携带电筒、棕树叶子等物驾驶两轮摩托车从元山镇新兴村5社家中出发,到达云台镇海山社区先后盗窃被害人孙某、习某、曹某、沈某述家母鸡共计8只,后至平昌县城新华市场内出售。
2020年12月5日晚,被告人陈某携带电筒、棕树叶子等物驾驶两轮摩托车从元山镇新兴村5社家中出发,到达云台镇海山社区先后盗窃被害人张某、习某1、习某2家母鸡共计8只,后至平昌县城新华市场内出售。
2020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陈某携带电筒、棕树叶子等物驾驶号两轮摩托车从元山镇新兴村5社家中出发,到达云台镇海山社区先后盗窃被害人文某、文某、曹某家母鸡共计11只,后至平昌县城新华市场内出售。
经平昌县价格鉴定中心对涉案被盗母鸡进行价格鉴定,鉴定意见为2982.5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某向各被害人赔偿相关损失,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60元,上缴国库。
这下子翻船了吧。 8只土鸡这么贵? 这些人都是懒人,看到别人有不得,该去坐牢 抓的好 ,这样的人汲良心,别人养的那么辛苦 好吃懒做的人没有出去偷 进去让犯人再打它,小偷可恶。 现在还有人偷鸡摸狗,真的是丢脸,只要是好手好脚的,就应该辛勤劳动。 我们能生活在太平盛世的年代,咋不好好珍惜呢,干什么都能挣钱,为啥还去小偷小摸,悲哀 这也太凶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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