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昧 发表于 2021-6-30 16:36:13

最新通知!8月1日起,这样做罚款!

近几年关于电动车自燃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手气最佳 发表于 2021-7-8 22:14:25

爱护家人爱护国家,请勿将电瓶车放在公共区域安全通道充电……

我是一坨翔 发表于 2021-7-1 00:12:14

一些火灾事例应该引起大家警觉和重视

刺猬1 发表于 2021-7-6 05:52:04

防火防盗是大家都应该遵守的

兰德酷路泽 发表于 2021-6-30 19:17:45

谢谢,知道了

雨露冰雪 发表于 2021-7-1 07:38:47

谢谢告知

淡淡的茶香 发表于 2021-7-1 15:07:56

谢谢知道了

雨露冰雪 发表于 2021-7-2 08:47:02

大家都应该引起重视

淡淡的茶香 发表于 2021-7-2 13:15:49

大家都应该重视

故事与他° 发表于 2021-7-2 13:19:30

知道了。谢谢

红辣椒 发表于 2021-7-2 13:37:50

停放电动车,要怎么处理呢 ?

彭秀红 发表于 2021-7-2 21:16:13

该严打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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