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与丽水签订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协议 在这6方面加强合作
4月26日至27日,我市党政代表团前往丽水考察,期间双方举行丽水—巴中友好合作交流座谈会,签订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人民政府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协议》,丽水正式加入我市“朋友圈”。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巩固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果、共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合作、拓展特色农产品市场、加强企业间延链协作、推动社会事业合作等6方面加强合作——
在巩固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果上,保持松阳—巴州、缙云—南江、遂昌—通江、青田—平昌友好县(区)关系,鼓励支持友好县(区)开展交流合作。
在共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上,共同开展“两山”理论实践工作,共享生态环境治理经验,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在加强文化旅游合作上,加强浙西南革命根据地与川陕革命根据地文化交流,共同推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围绕两地旅游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旅游”合作模式,推介以对方为目的地的旅游线路,努力实现两地资源互补、客源互流。
在拓展特色农产品市场上,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商平台开拓双方市场,推进双方特色农副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利用丽水市华侨优势,共同推进巴中农特产品进入海外市场。
在加强企业间延链协作上,充分利用两地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在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服装纺织等产业培育上开展合作,支持对方企业到本地投资并享受符合条件的优惠政策。支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巴中经开区深度友好合作,共享两区发展建设经验。
在推动社会事业合作上,加强教育、卫生等领域合作发展,推动两地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结对,鼓励两地学校、医院等进行互动交流。
按照协议,双方将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适时研究合作重大事项,共同推动部门间、县(市、区)间、政企间、企业间、社会团体间开展务实合作。
2018年4月26日,丽水市与巴中市签订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人民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扶贫协作关系。
“三年以来,丽水市对巴中市倾力帮扶,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良好效果,与巴中市建立了深厚友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将不再与丽水市结对。“为保持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在充分征求两市意愿的基础上,我市与丽水市签订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合作交流,拓展合作成果。”
合作共赢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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