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精准扶贫名义!平昌女子发展会员1万余人,吸金40余万元....
近日,从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赃款赃物继续追缴,发还各被害人。被告人李某梅,女,1962年3月28日出生于四川省平昌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四川省平昌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6月18日被临时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2019年6月27日被新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由新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资料图: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同案犯袁某仙、田某祥、陶某波、申某坡(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后,在山东省海阳市非法成立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袁某仙担任会长,下设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指挥长、财务部、统计部、办公室、督察部、政宣部、团队长、大组长、小组长等部门。该犯罪团伙利用伪造的国务院、国际梅花协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的名义,搭建微信群发展下线团队、裂变式传播。以国家将发放决扶贫款项为由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后,让每名会员交纳50元“转账费”或3元“大数据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害群众达69070人,被骗款项共计4423248.95元。其中李某梅担任团队长,发展会员10572人,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418998元。
(图片来源网络)
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公安部公布的第二批61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虚假项目和组织名称
据悉,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是2019年5月公安部公布的第二批61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虚假项目和组织名称之一。
来源:综自中国文书网
私自成立组织??? 不抓你抓谁 狗日她还可以按 自己给自己脱贫致富了 平昌人的脑壳还是好用 虽属违法,但却不失为社会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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