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平昌的医保报账今年的发票一定要在元月一号前报完嘛【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请问平昌的医保报账今年的发票一定要在元月一号前报完嘛如果留在明年去报就报不成功吗?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请问平昌的医保报账今年的发票一定要在元月一号前报完嘛”的回复
“满天星”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请问平昌的医保报账今年的发票一定要在元月一号前报完嘛”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62号)规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居民因病治疗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当年度或次年度均可在参保地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保报费。因此,你在2020年度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在2021年进行医保报费。
感谢“满天星”网友对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的关注,若需进一步咨询请拨付电话0827—6229907。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这个问医保局不是更好 好像不用 因为疫情可以去报完,缴费可以后边 问下社保局 自己跑趟社保局,啥都清楚了 这个不晓得诶,没整过 咨询社保局吧 这个还真没去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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