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涉黑势力犯罪案宣判,18人获刑,最高徒刑17年
近日,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势力犯罪案件,对刘某、何某、周某某等18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期。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组织、领导被告人何某、周某某、胡某、牟某某等人,为获取更大的非法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遂作出以上判决。
庭审期间,部分平昌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扫黑办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就该把这些人好好收拾下,之前搞得乌烟瘴气的 可以可以,打出了气势,人们更有安全感了 浪费防护服 将这些罪人绳之以法,严惩以待,社会上的黑毒瘤该杀,一个都不能留 就不能说下在那里发生的啥事吗? 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曾张扬关几个月就会放出来!太猖狂!证明实力还是不小,这判了就对了,该判重点!祸害人类! 有认识的? 比较起来,能防范于未然是最高明的,但往往因防范在前,不会出现恶果,使事物保持了原态,没有“明显”的功绩而被忽略。正如不见防火英雄,只有救火英雄一样。高明者不见得一定名声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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