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9人被判刑,主犯判刑4年!他们全是因为……
材料购不回、工人留不住、房子卖不掉,恩阳一房地产开发商与承建方互相责怪,甚至闹翻了脸。开发商要求承建方撤场,僵持不下,开发商竟然强行“清场”,双方爆发了冲突。一场闹剧过后,29名涉事人员被告上了法庭。前不久,恩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29名被告人,将整个被告席站得满满当当。
庭审现场
承建方不想“垫钱”
开发商与之起纠纷
2017年9月26日,恩阳区公安分局登科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恩阳区一工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其项目的承建方发生纠纷,双方剑拔弩张,僵持不下。前来调解的民警陈立介绍,该工地矛盾由来已久,相关部门也调解过,但一直没能解决。
据了解,该房地产开发商与承建方(施工单位)的纠纷属经济纠纷,矛盾焦点在于开发商想要施工单位退场,而施工单位不同意。承建方称,开发商想让他们帮忙往工程里面垫一些钱,他们不同意,开发商便想换一家施工单位。“之前有些钱都没有向我们结清,再加上这些钱也不该我们垫,所以我们强烈反对退场。”承建方负责人说。
通过民警的现场调解,双方矛盾有所缓和。民警陈立说:“我当时还告诫他们不能发生过激行为,有什么情况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然而,民警的告诫并未管用。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民警再次接到报警。恩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何沁原说:“开发商在工地采取打砸、推搡,损坏设施,把施工人员赶了出来。”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工地已被开发商魏某带领的一群人“占领”,这些人都带有魏某的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胸牌。
开发商纠集社会闲散人员
强行“清场”引冲突
民警经过一系列的细致的调查过后,发现其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将此事立案侦查。警方发现,参与清场过程的赵某某身份有“猫腻”,开发商魏某说赵某某是他们公司的保安,可承建方却称坚称赵某某并非魏某公司的保安。
明明戴有工牌,却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进行了深入调查。
“赵某某是外省人,的确不是魏某公司的员工。”民警调查发现,魏某和赵某某是经过谭某某介绍认识的,谭某某和赵某某都想从魏某手中承包土石方运输,三人因利益关系走得很近。
魏某知道赵某某认识一些社会无业青年,便想到了利用赵某某召集一群人,将承建方强行赶出工地的主意。魏某随即找到赵某某,要求他想办法带人将承建方赶出工地,同时承诺给他一部分工程和报酬。
为了掩人耳目,魏某、谭某某、赵某某等采取了伪装,他们提前到广告店制作了公司胸牌发给参与“清场”的社会闲散人员,以此来冒充公司员工。
2017年9月26日,魏某、谭某某、赵某某等带领一伙人对魏某开发的工地进行所谓的“清场”,破坏工地大门锁,损毁工地广告牌,把承建方工人的生活用品抛向门外。
然而,26日的破坏行动并没能将承建方赶走。9月29日,这伙人再次聚集,对承建方财物进行损毁。恩阳区公安分局登科派出所民警吴祥云介绍,当天晚上十点多,魏某邀约多名男子到工地将板房砸毁,把承建方公司的人赶出工地。由于魏某等人在将工人往工地外拖的过程中,工人也有过激行为,双方人员都有受伤。
经恩阳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2017年9月26日、9月29日两起案件中,损毁财物价值达7367元。
29名嫌疑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案涉及三十余人,魏某、谭某某、赵某某陆续落网后,部分涉案人员被传唤到案,而谢某荣、岳某明、何某芮、林某则逃之夭夭。
在恩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刑事案件时,赵某某承认拆除板房后谭某某交给了他一万元报酬。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魏某许诺给谭某某、赵某某、何某某房子作为“清场”的报酬,这三名被告人遮遮掩掩,没有正面回应。同时,公诉人指出,在2017年9月26日“清场”过程中,9月29日损毁板房中,魏某、谭某某、赵某某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2020年8月7日,恩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魏某、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被告人谭某某、何某某、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余二十四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8个月及缓刑不等,并追缴部分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其中被告人肖某、张某民加前罪分别判处4年、3年6个月刑期。
29名被告人纷纷认罪悔罪。
人多了不起,一起愉快蹲大牢 活该,这年头还搞这一套 就这种德行,跟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严惩恶势力 路过 就这种德行,跟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这都可以算聚众斗殴 打黑除恶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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