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原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雷洪金被立案审查并双开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洪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洪金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政不廉、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家风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与商人亲清不分,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雷洪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雷洪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雷洪金,男,汉族,1959年9月生,四川简阳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79.09——1981.07,简阳师范学校学习
1981.07——1984.04,简阳县城关中学团委书记
1984.04——1988.12,简阳县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8.12——1991.10,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内江市青联副主席
1991.10——1995.07,共青团内江市委书记、内江市青联主席
1995.07——1997.01,隆昌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1997.01——2000.06,内江市东兴区委书记(其间:1994.09—1997.07,四川师范大学涉外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毕业)
2000.06——2002.06,内江市市长助理、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其间:1998.07—2000.07,四川大学党政干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
2002.06——2004.01,内江市副市长
2004.01——2004.07,内江市委常委
2004.07——2004.08,凉山州委副书记
2004.08——2006.03,凉山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其间:2003.03—2005.07,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毕业)
2006.03——2006.11,巴中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11——2007.01,巴中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2008.06,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6——2008.08,自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8——2011.04,自贡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04——2011.08,自贡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08——2016.04,自贡市委书记
2016.05——,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11月终止)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20年6月,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雷洪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廉洁四川
好多遭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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