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男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结果还多拘留15日!
法院的生效判决绝不是一纸空文许多被执行人心存侥幸认为一些事情或许会因为时间长了而不了了之因此往往出现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但是,司法权威是不容挑战的就算躲得了初一,也难逃十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将会对被执行者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2020年9月28日,平昌法院对一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6年7月,吴某某驾驶机动车与路边行人唐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唐某某多处严重受伤致残。2017年10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某赔偿唐某某各项损失44.66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唐某某遂向平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平昌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吴某某,通知其履行判决,但吴某某均谎称自己在外地出差。经平昌法院多方调查,发现吴某某实际并未离开平昌县域,一直在平昌县江家口镇生活,并经营一家电器门市。在调查清楚吴某某的活动轨迹后,执行干警再次传唤吴某某,但吴某某谎称自己在成都办事。执行干警迅速行动,驱车近百公里,赶往江家口镇,将正在电器门市内的吴某某拘传至平昌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吴某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平昌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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