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退役军人,家庭有困难的可申请专项补助!
申请时间困难发生1年内提出申请 帮扶对象
具有巴中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帮扶范围
生活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就业帮扶、创业帮扶等
近日,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巴中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2年。《办法》明确,市、区县分别设立专项基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专项用于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符合帮扶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困难发生1年内提出申请。由村居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发放。
六类情形可申请关爱帮扶基金
具有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是本《办法》确定的关爱帮扶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专项基金关爱帮扶
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或连续失业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因身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较高,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退役军人家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子女在读高中、大学的,或退役军人本人参加高等学历或职业教育的;有劳动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就业困难或创业失败造成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在享受政府就业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或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退役军人家庭;对有创业需求且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退役军人;经市、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因其他特殊困难确需关爱帮扶的退役军人家庭。
以下情形不予关爱帮扶
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承担费用的;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关爱帮扶基金或拒不配合相关调查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支撑证明材料的;因不当行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因组织煽动、串联聚集、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网上恶意炒作或造谣、多次参加聚集上访的,不支持不配合管理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关爱帮扶的情形。
帮扶标准 每人(户)最高可获5000元关爱基金
关爱帮扶标准一般控制在每人(户)每年1000元-5000元。具体帮扶标准由市、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退役军人家庭实际困难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原则上每名(户)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帮扶。特殊情况,报同级政府同意后予以帮扶。
其中生活帮扶,以家庭为单位,全年帮扶标准不超过2000元。医疗帮扶,年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退役军人家庭,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10%给予帮扶,全年医疗帮扶每户不超过5000元。教育帮扶,根据退役军人家庭实际给予一次性资金帮扶,每户不超过2000元。
在就业帮扶方面,对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推荐进入企业或机构就业的困难退役军人,给予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助。对有创业需求且经济困难需要帮助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培育、创业指导、专家论证、项目包装、品牌策划、机构孵化以及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困难退役军人,可以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支持。
因特殊困难确需关爱帮扶的其他情形,由市、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调查并提出帮扶意见,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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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达1600万元
日前,记者从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两区三县、巴中经开区及市本级均建立了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600万元,专项用于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
据了解,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分别设在市和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市本级200万元,巴州区、平昌县各300万元,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各250万元,经开区50万元。以后每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吴坤峰介绍,基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关爱帮扶资金的,除责令立即纠正、限期收回补助资金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责任。
他们守护我们,我们也要守护他们 快不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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