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获批,并与16日开始使用....
根据平昌县人民医院和通江县人民医院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备案申请,经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拟对2家机构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予以备案登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7月9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827—5273666。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7月8日
据悉,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了平昌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经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现场评估,认为平昌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20〕194号)相关要求,达到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并同意从7月16日起平昌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平昌县人民政府2020年7月17日 说明平昌也能踏入国家所规定的卫生条件了 这个可以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