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原水利局局长涉嫌严重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7月10日,通江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何开才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由通江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开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开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何开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开才简历
何开才,男,汉族,1968年3月生,四川通江人,大专文化。1994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3月至1997年1月,在原空山乡政府工作;
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朱元乡副乡长;
2002年8月至2005年1月,任原什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5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原什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任铁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在铁溪镇政府工作;
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任陈河乡党委副书记;
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陈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兴隆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任兴隆乡党委书记;
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在通江县原水务局工作(其间:2019年1月晋升副处级);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在通江县水利局工作(四级调研员);
2020年3月起,任通江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2020年3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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