垚。。 发表于 2019-7-9 10:50:34

@………… 发表于 2019-07-08 21:10
楼主是窝里反报复别人?
没有利益纠葛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毕竟身怀大义,一心为别人的人堪比熊猫啊!
质疑!质疑…………

楼主出门五秒火葬场

隐痛 发表于 2019-7-9 10:59:37

楼主有病!

深爱的她。 发表于 2019-7-9 11:04:24

都是同行

心静似水 发表于 2019-7-9 11:20:31

给你带来便利的时候不说

平昌运管所 发表于 2019-7-9 13:02:48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尊敬的平昌县交通局长,运管所长,你们好!”一帖的回复 平昌零距离网友:您好!您的发贴我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界定社会车辆是否从事非法营运,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需对涉嫌参与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可依据有关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2.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群和未经许可的网约平台预约租客的行为是我县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整治内容,根据你所提供的内容,我所已安排人员持续关注该群相关情况,如发现其中有从事非法营运相关事实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3.感谢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督和关心,凡发现有社会车辆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请您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28;(0827)6222168。 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7月9日

季羨林之途 发表于 2019-7-9 14:29:46

骄傲的帆布鞋 发表于 2019-07-08 23:58
大哥,这是网络车了,都是合法的了。你out了。人家也都是有手续的。你告也是卵的

社会有你这种人渣,简直社会败类,人家举报对与错不用你去说,社会监督不能少,少了一个这个社会就永远得不到公平。生活方式有很多,这些人就是在钻空子

唯一不变的 发表于 2019-7-9 17:35:35

楼主红眼病发了,得治

╭恠時茪眾垨堠 发表于 2019-7-9 17:40:44

楼主吃多了,举报别人干啥?碍着你了?

释青春 发表于 2019-7-10 01:18:57

祺QQ 发表于 2019-07-08 19:39
作为运管人员,我觉得你举报可以,因为这是本职;如果你是非运管人员或参与交道值法人员,我觉得管多了,当今社会谋份职业不容易,只要车有保险、双照齐全,驾艺熟练(不过不要遇上运管,安全驾驶,合理收费),方便周边人出行,也是一件理解的事,又何必在网上发表呢?

运营车没生意了呗,眼红

人醒梦亦碎 发表于 2019-7-10 06:23:21

祺QQ 发表于 2019-07-08 19:39
作为运管人员,我觉得你举报可以,因为这是本职;如果你是非运管人员或参与交道值法人员,我觉得管多了,当今社会谋份职业不容易,只要车有保险、双照齐全,驾艺熟练(不过不要遇上运管,安全驾驶,合理收费),方便周边人出行,也是一件理解的事,又何必在网上发表呢?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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