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某乡镇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3月12日,镇龙法庭与镇龙人民调委会一起协调处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白某某与朱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一直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朱某生育一女。同居后,白某某发现朱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时家里鸡犬不宁。2018年底,疲惫不堪的白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镇龙法庭收到白某某的起诉材料后,没有简单的开庭审理,而是按照诉源治理的要求,前往被告朱某的父母处了解情况,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并迅速与镇龙人民调委会取得联系,向调委会发出了委托函,将前期调查了解形成的材料转交调委会,委托人民调委会对该案调解处理。
3月12日,原、被告双方及亲友依约来到了镇龙调委会,在镇龙法庭与镇龙人民调委会共同的主持下,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经过艰苦的斡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该案圆满得到了解决。
拔屌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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