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男子及同伙当街殴打无辜路人还砸坏出租车!只因看你不顺眼
2019年3月12日凌晨5时许,违法行为人邱某某(男,20岁,巴州区人)、王某程(男,22岁,南江县人)、王某松(男,24岁,平昌县人)酒后在九洲商业城一楼电梯处,遇到并不认识的受害人彭某某,借着酒劲伺机生事,用木棍、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彭某某,造成其头部及全身软组织多处受伤。更嚣张的是,当受害人搭乘出租车离开现场时,几名违法行为人又持木棍将出租车后窗户玻璃砸烂!后几名违法行为人扬长而去。受害人和出租车司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江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王某松抓获,并依法传唤同案人员邱某某、王某程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三人殴打彭某某的原因只是因为看受害人不!顺!眼!
目前,违法行为人邱某某、王某程、王某松已被我局分别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7日、13日。
此三人随意任性、寻事滋事、打架斗殴、罔顾法纪,扰乱社会秩序,趁此扫黑除恶之际,可以将此三人团伙作案事件纳入黑社会性质处理,看他们如何猖狂,不得教训,不知天高地厚。只是行政拘留几天,处罚过轻。 寻畔滋事,拘留而已,执法不严,能保一方平安吗? 太轻了,性质恶列 我只想说如果出租车司机把那几个混蛋撞伤撞残,属于正当防卫吗? 有脾气,有个性,是钱烧的慌还是本性有问题? 好叼额!好有个性 老子还好看不顺眼你呢 牛 好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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