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关于网友反映“原本老百姓的口粮地,这两年全被野猪给糟蹋了”的回复
网友“珍惜眼前人”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当地野猪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威胁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相关情况我局已关注。现将回复如下:
一、关于损失赔偿问题。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于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补偿,地方政府也可以和保险机构合作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的保险业务。
二、关于人身安全问题。因野猪属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需经省林业厅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捕杀,建议可采取扎稻草人、村民结队驱赶等方式,尽量减少野猪对农作物的损毁。
平昌县林业局
2019年1月1日
满山遍野的野猪还能是二级保护动物吗?!
大寨镇白扬村也有野猪我屋的红薯都被野猪拱完了
生态好!
孙有明 发表于 2018-12-03 00:22
这么一说山林里有老虎就好了哟,因为老虎要吃野猪呀,我说的实话哟
老虎还吃人
悄悄咪咪的打死吃哒
现在是保护动物不保护人,人伤动物就是罚款判刑,动物伤人找不到那个受理承责,只有认倒霉忍受伤害。人没有动物贵重的社会
珍惜眼前人 发表于 2018-12-02 19:46
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地方是,元山镇张公居委会泥池村七社,也希望大家能够帮忙支个把,谢谢
放两头母猪出去,把公野猪勾回来驯养。。。发了
找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派出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