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百姓 发表于 2018-9-22 21:13:21

至平昌县纪委的一封信 关于坦溪镇政府隔壁烂尾楼【已回复】【坦溪镇人民政府】

纪委的全体工作人员您们好!首先我是一文盲,也是一个百姓,更不知此事要向你们如何诉求?我今简单向你们的实名一下一事,也就是坦溪镇,镇政府隔壁周能富建房一事,已有数年了,为什么一直罢在那里不修,况且里面还压了百姓多少钱,近两年每年腊月还有人爬塔吊,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政府的处理?工地是在坦溪本街,周能富又是本镇的人,难道国家就沒法律了吗?百姓的钱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而且是百姓血与汗才换来的钱,我们也找过镇政府数次,使终镇政府没给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我们交了订房款的也在镇建管备案的,为什么备案几年了一直没人受理此事?难道是开发商周能富收的房子订金数额太小不够法律受理的条件吗?可能至少也有几十万吧!希望您们有关部问能为百姓主持公道,拿回百姓的血汗钱,再此也可找开发商查一下原因为什么房子修个半途而非!

txz-helan 发表于 2018-9-29 12:38:10

"自力更生”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坦溪镇社会民生工作的关心,现将你质疑的周能富烂尾楼有关问题回复于你:
一是你提出的为什么没修的问题:由于周能富经营管理不善,中途资金断链,导致停工。目前辖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正在督促四川雄威建筑有限公司及周能富筹措资金,
二是你提出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政府处理的问题:“富怡楼”出现停工问题时辖区及职能部门多次到现场办公,了解情况。镇政府专门成立工作组于2016年1月21日,2017年5月4日,5月9日,2018年6月18日,2018年7月25日多次召集周能富、四川雄威建筑有限公司协调,督促让他们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继续修建。
三是你提出的到建管站备案的问题:规划建设管理站在问题出现后,积极主动了解掌握周能富自行卖出多少房屋,进行登记,为后续协调工作做准备。
四是你提出的够不够法律受理条件的问题:你在买房之初已与周能富签订了购房合同,属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该履行合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建议你也可主动作为,走司法程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坦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大娃 发表于 2018-9-23 21:10:29

站起是个周能富坐起也是个周能富你把这种老赖求发!这种人只有遭天收

平通 发表于 2018-9-22 22:34:09

靠!有钱人是不一样!房子没修好,钱给了

大草原 发表于 2018-9-22 22:42:15

那都是一时头脑发热啊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0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08.png

战@神 发表于 2018-9-22 23:08:42

所谓的期房,光字面上理解就非常的透了,为什么还要去呢?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8-9-22 23:15:08

政府不解决,就那样搬进去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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