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吗?
李波 发表于 2018-10-02 23:34
兄弟这样的女人,你还要吗?
兄弟如果这是我的女人估计已经在牢里躲着了(原帖来源于天涯论坛)
在水一方1 发表于 2018-10-02 22:59
原文作者没有败坏谁的名声,只是实话实说
实话实说是没错,可是如果她反过来告你诽谤他人名誉这个罪名,那到时候你怎么办,孩子怎么办了,你跟她又没有结婚证如果办了酒席只能证明你们是现实婚姻,如果连酒席都没有办,到时候会被她反咬一口,她现在已经都做出这种不仁义的事情了,难道她还会怕再不仁义了吗!她满头虱子还会在乎多那么几个虱子吗!你想想我说的有道理吗!不好意思我不是帮着谁说话,
孤傲的岛主 发表于 2018-10-03 14:43
实话实说是没错,可是如果她反过来告你诽谤他人名誉这个罪名,那到时候你怎么办,孩子怎么办了,你跟她又没有结婚证如果办了酒席只能证明你们是现实婚姻,如果连酒席都没有办,到时候会被她反咬一口,她现在已经都做出这种不仁义的事情了,难道她还会怕再不仁义了吗!她满头虱子还会在乎多那么几个虱子吗!你想想我说的有道理吗!不好意思我不是帮着谁说话,
她上诉侵犯名誉,同时也要承担遗弃婴儿
在水一方1 发表于 2018-10-02 23:17
根据原文作者叙述:孩子才几个月就抛弃了,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遗弃罪,原文作者也是实属无奈发出声讨,
算算时间!小孩多大了!!!女的走了这么久,他才想起孩子没妈了!早干嘛去了!!
你发两次贴,都有认真看~~男人何必那样做~!!!!难道要让你的女儿一辈子活在这个阴影下吗???事已至此,何必搓搓逼人!!!女人的离开,可能影响你的第二次婚姻!你如果优秀何必又在乎女人的抛弃!!!放开吧!好好过你的生活!!现在的女女是多么的金贵!好的生活等着你!不要让这件事耽误了你!!!!!
在水一方1 发表于 2018-10-02 23:17
根据原文作者叙述:孩子才几个月就抛弃了,这已经触犯了法律遗弃罪,原文作者也是实属无奈发出声讨,
你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无知愚昧、自私自利、不懂尊重、法盲,不是成年男人的作为,如果是我早就撤掉帖子了。
风凉+李炜 发表于 2018-09-15 21:20
她微信号是多少
老表未必你认识蛮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49.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49.png
当今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男人莫本事,女人不跑才怪。
虎啸生风 发表于 2018-09-15 17:53
这样的女人兄弟你怀疑过没有娃儿是不是你的哟?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