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平昌人转起:从6月到10月份,将继续实施阶梯电价啦!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安排,我市2018年继续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丰水期(6月至10月)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价格政策执行方式是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元/千瓦时。现行低谷时段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举例来说,如果一户家庭一月用电量240度,按目前的阶梯电价计算,电费为131.37元;而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后,电费122.37元,比以前节省9元。
再阶梯,生活还是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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