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培军涉嫌受贿、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小编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9日对陈培军涉嫌受贿、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1月22日, 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平昌县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工作人员陈培军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巴中市、区县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 成立后实施的首例留置措施案件。
平昌县纪委、县监委在对扶贫 领域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平昌县农业局农经站工作人员陈培军有违 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发现陈培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1月22日,平昌县监委研究决定并报 县委、市监委批准,依法对陈培军采取了留 置措施。按规定,县监委向陈培军宣布了立案决定和留置决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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