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骨头 发表于 2018-3-15 17:14:10

今天'315'了,请为自己维权,对霸王条款说不!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其实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霸王条款”,收快递时被要求“先签收后验货”,餐馆里醒目的“禁止自带酒水”标语,超市服装店内打出“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等等,遇到果断投诉!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请为自己权益,对“霸王条款”说不!望扩散!      咱们平昌遇到最多的就是:餐馆里强制收费的碗筷,各个洗发店里的收费消毒毛巾,你还遇到过哪些"霸王条款"呢?








在平昌,你还遇到过哪些‘霸王条款’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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