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烟雨 发表于 2017-12-13 15:48:12

速看!@所有巴中人注意啦!这些行为要被处罚了

对于咱们巴中人民的红绿灯各位老哥肯定跟我有同感人行道红灯好长啊!!!!!就算只有这么短的距离……有个红绿灯我们也得等个90几秒↓↓↓开玩笑的我还没见过这么短的……斑马线可能有些老哥就因为红灯时间太长就这样
这样
BUT如果你现在还要这么做那就罚款罚款罚款重要的事说三遍!!!行人闯红灯、翻护栏罚款!出租车没有靠边停车罚款!三轮车等禁入城区限行区域罚款!动态针分割线       近日,《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定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省首部城市交管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巴中城市道路交通中的“疑难杂症”,如“出行难”“停车难”“车辆管理难”“秩序维护难”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注意!本条例的四大亮点1、职能移交:将人行道路管理、路边停车位施划等职能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严格管理:对城市道路车辆“三乱四随意”进行了细化规定,对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和安全操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对行人、乘车人的交通行为进行了规范。3、信用记录:个人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将计入巴中市个人信用记录。4:、违法举报:将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公众可通过手机、网络等多种渠道举报违法行为,属实将依法查处。那么具体有哪些行为容易成为《条例》“重点关照”对象呢?这些行为又面临怎样的后果?1、出租车必须靠边停车       根据《条例》规定,巡游出租车必须在划定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上下客人;没有临时停靠点的地方应当在道路右侧按照行驶方向,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不超过30厘米以内停车,上下乘客后应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等待客人。违反上述规定,将被交管部门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2、擅自霸占车位最高罚一千元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挡车器、专用牌以及其他方式,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正常使用,擅自占用、妨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停车泊位,需要占用执法车、邮政车、运钞车、小车等专用泊位的,需向交管部门申请。3、在路中央拦乘车或被罚款       对于上述规定,不少出租车驾驶员也委屈:“明明是乘客跑到路中央拦车,跟我没关系啊。”今后大伙儿可要注意了,为了规范交通秩序,《条例》规定,乘车人在机动车道内拦乘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处二十元以下罚款。4、骑电动车有这些行为要被罚       在巴城,这样的场景几乎随时可见:机动车道上,电动车在车流中横冲直闯;红灯状态下,不管车来人往,无视红灯存在……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了解到,仅巴城城区(含经开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全年在3000起以上。       《条例》规定,包括电动车在内的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互相追逐、曲线竞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攀扶其他车辆,扶身并行,在机动车之间穿插同行,在车行道上滞留;双手离把、撑伞,使用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对讲机等电子设备;违反规定载人载物。5、行人闯红灯、翻护栏,罚款50元       几年前,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这次《条例》就引入了相关措施,交管部门更表示要“逗硬”执行,以后闯红灯不仅只是批评教育,还要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行人随意穿插机动车道(有天桥不走)或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或钻爬、跨越、依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五十元。6、摩托、货车、三轮车禁入城区限行区域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扩大城区摩托车辆、各类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对于违反通行禁令者,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拖拉机驶入的,处一百元罚款;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驶入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特型机动车、重中型货车驶入的,处二百元罚款。       此外,根据相关法令,机动车违法还将面临记3分、记6分等处罚。7、占道经营交警也要管了      《条例》规定,今后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且妨碍交通安全等行为的处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今后占道经营不但要面临城管部门的劝阻,还有来自公安机关的处罚。      《条例》规定,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兜售物品、散发传单的,或者放任携带的宠物和其他动物占用机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8、装移动式电子眼严禁占用公交车道、停车位       目前,巴城已经开设了公交专用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记者发现占用公交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车辆占道逆行。对此,《条例》规定,除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和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一概不准占用,否则将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市还将根据《条例》规定,在公交车上安装移动式电子眼,专门抓拍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停车位的行为,一旦属实也将依法处理。       由于多方面原因,巴中道路交通管理仍面临诸多难点,如车辆违停、非机动车违法等等。一方面,客观条件极易造成市民处于被动违法状态;另一方面,作为执法部门,交警必须严格依法执法。遵守交通规则从你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加油监督!

秦巴山区的大佬 发表于 2017-12-13 16:16:40

早该严抓了

夏末烟雨 发表于 2017-12-14 14:05:34

秦巴山区的大佬 发表于 2017-12-13 16:16
早该严抓了

是啊!不然太乱了

花非花的格调 发表于 2017-12-14 14:06:55

确实要严格执行交规,尤其是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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