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脱〆下雨了 发表于 2017-12-6 14:58:22

巴中发布最严交规,行人闯红灯要罚款!

行人闯红灯、翻护栏,
罚款!
出租车没有靠边停车,
罚款!
三轮车等禁入城区限行区域,
罚款!
市民日常出行的哪些交通行为
可能还会被罚款的?
快一起来看看吧~

最严交规来了
近日,《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定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全省首部城市交管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巴中城市道路交通中的“疑难杂症”,如“出行难”“停车难”“车辆管理难”“秩序维护难”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那么,《条例》有何亮点?
对市民日常出行又有哪些规定?

四大亮点
>职能移交
将人行道路管理、路边停车位施划等职能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严格管理
对城市道路车辆“三乱四随意”进行了细化规定,对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和安全操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对行人、乘车人的交通行为进行了规范。
>信用记录
个人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将计入巴中市个人信用记录。
>违法举报
将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公众可通过手机、网络等多种渠道举报违法行为,属实将依法查处。

那么,具体有哪些行为容易成为《条例》
“重点关照”对象呢?
这些行为又面临怎样的后果?

1、出租车必须靠边停车
根据《条例》规定,巡游出租车必须在划定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上下客人;没有临时停靠点的地方应当在道路右侧按照行驶方向,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不超过30厘米以内停车,上下乘客后应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等待客人。违反上述规定,将被交管部门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2、擅自霸占车位最高罚一千元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挡车器、专用牌以及其他方式,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正常使用,擅自占用、妨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停车泊位,需要占用执法车、邮政车、运钞车、小车等专用泊位的,需向交管部门申请。

3、在路中央拦乘车或被罚款
对于上述规定,不少出租车驾驶员也委屈:“明明是乘客跑到路中央拦车,跟我没关系啊。”今后大伙儿可要注意了,为了规范交通秩序,《条例》规定,乘车人在机动车道内拦乘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处二十元以下罚款。

4、骑电动车有这些行为要被罚
在巴城,这样的场景几乎随时可见:机动车道上,电动车在车流中横冲直闯;红灯状态下,不管车来人往,无视红灯存在……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了解到,仅巴城城区(含经开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全年在3000起以上。
《条例》规定,包括电动车在内的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互相追逐、曲线竞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攀扶其他车辆,扶身并行,在机动车之间穿插同行,在车行道上滞留;双手离把、撑伞,使用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对讲机等电子设备;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5、行人闯红灯、翻护栏,罚款50元
几年前,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这次《条例》就引入了相关措施,交管部门更表示要“逗硬”执行,以后闯红灯不仅只是批评教育,还要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行人随意穿插机动车道(有天桥不走)或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或钻爬、跨越、依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五十元。

6、摩托、货车、三轮车禁入城区限行区域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扩大城区摩托车辆、各类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对于违反通行禁令者,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拖拉机驶入的,处一百元罚款;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货车驶入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特型机动车、重中型货车驶入的,处二百元罚款。
此外,根据相关法令,机动车违法还将面临记3分、记6分等处罚。

7、占道经营交警也要管了
《条例》规定,今后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且妨碍交通安全等行为的处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今后占道经营不但要面临城管部门的劝阻,还有来自公安机关的处罚。
《条例》规定,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兜售物品、散发传单的,或者放任携带的宠物和其他动物占用机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8、装移动式电子眼严禁占用公交车道、停车位
目前,巴城已经开设了公交专用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记者发现占用公交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车辆占道逆行。对此,《条例》规定,除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和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一概不准占用,否则将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市还将根据《条例》规定,在公交车上安装移动式电子眼,专门抓拍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停车位的行为,一旦属实也将依法处理。

由于多方面原因,巴中道路交通管理仍面临诸多难点,如车辆违停、非机动车违法等等。一方面,客观条件极易造成市民处于被动违法状态;另一方面,作为执法部门,交警必须严格依法执法。但是,处罚并不是目的,更多的是要让违法者了解到违法行为给道路通行、他人甚至是自己所带来的危害。同时,只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才能帮助交通参与者自觉约束出行行为,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出行环境。

遵守交通规则,从你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加油监督!

秦巴山区的大佬 发表于 2017-12-6 15:42:30

早就该这样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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