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家帮帮忙,讨个说法,我的父亲,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已回复】【坦溪镇人民政府】
兹有平昌县青云村三社村民谭春新在村扶贫建设中,于8月18日在干活时,由于跳板滑落,摔成重伤,平昌人民医院诊断为脾全切,肋骨断裂4根,左脚脚掌股骨粉碎性骨折2根(大脚趾和2脚目目趾),此工程为平昌奔康司下属项目,项目经理何守勇,工程承包人张敏,目前状况是其子谭友军已找村镇两级镇府,责任方拒不协商,拒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一直垫缴,现已倾尽所有积蓄,无力继续缴费,望各位左右邻舍高见,我谨代表谭友军和其家人谢谢大家http://pic.pcljl.com/pic/20171009/1507563147467314_730.jpghttp://pic.pcljl.com/pic/20171009/1507563148618228_894.jpghttp://pic.pcljl.com/pic/20171009/1507563133273352_284.jpg
网友你好:
你于2017年10月9日22时59分在平昌县平昌零距离发表的《求大家帮帮忙,转发农民工的辛苦》一贴,收悉。我镇党委政府组建专班,落实专人,精心组织,与受伤民工之子达成如下协调意见。
1、2017年10月10日下午,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受伤者谭春新之子谭友军、平昌县奔康公司片区经理、施工方负责人、坦溪镇法律顾问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此事进行调处,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为解决伤者治疗费用短缺的问题,镇政府和奔康公司督促施工方负责人于10月11日上午给受伤者5000元的医药费,并要求施工方负责人积极配合伤者办理出院的相关手续。
3、待伤者出院后,再次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伤者出院后相关费用的补偿问题。
坦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实在不行,就把病人往县政府送 找公司和承建方就行了 找当时叫他去上班的老总,扶贫工程还可以让当地村委出面协调。 怎么不小心哦!那里摔了痛哦! 不管怎样承包商是不可推脱责任,应该积极配合医治病人病情,人是大事,不行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得,总之病人是受害者,最好是求法律援助,早日康复! 平昌有法律援助中心 谢谢亲们,有你们的支持我一定帮我爸爸讨回公道 扯得最多就是你没有签劳务合同,你先去劳务局确定劳动关系,然后他不赔,就直接打官司 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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