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梦 发表于 2017-10-9 23:32:32

求大家帮帮忙,讨个说法,我的父亲,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已回复】【坦溪镇人民政府】

兹有平昌县青云村三社村民谭春新在村扶贫建设中,于8月18日在干活时,由于跳板滑落,摔成重伤,平昌人民医院诊断为脾全切,肋骨断裂4根,左脚脚掌股骨粉碎性骨折2根(大脚趾和2脚目目趾),此工程为平昌奔康司下属项目,项目经理何守勇,工程承包人张敏,目前状况是其子谭友军已找村镇两级镇府,责任方拒不协商,拒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一直垫缴,现已倾尽所有积蓄,无力继续缴费,望各位左右邻舍高见,我谨代表谭友军和其家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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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z-helan 发表于 2017-10-26 09:55:24

网友你好:
      你于2017年10月9日22时59分在平昌县平昌零距离发表的《求大家帮帮忙,转发农民工的辛苦》一贴,收悉。我镇党委政府组建专班,落实专人,精心组织,与受伤民工之子达成如下协调意见。
      1、2017年10月10日下午,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受伤者谭春新之子谭友军、平昌县奔康公司片区经理、施工方负责人、坦溪镇法律顾问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此事进行调处,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为解决伤者治疗费用短缺的问题,镇政府和奔康公司督促施工方负责人于10月11日上午给受伤者5000元的医药费,并要求施工方负责人积极配合伤者办理出院的相关手续。
      3、待伤者出院后,再次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伤者出院后相关费用的补偿问题。
坦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曾晨光 发表于 2017-10-11 20:05:10

实在不行,就把病人往县政府送

680105 发表于 2017-10-10 01:28:14

找公司和承建方就行了

陈清江 发表于 2017-10-10 07:21:10

找当时叫他去上班的老总,扶贫工程还可以让当地村委出面协调。

落叶听松 发表于 2017-10-10 18:16:35

怎么不小心哦!那里摔了痛哦!

张谁俭 发表于 2017-10-10 23:09:33

不管怎样承包商是不可推脱责任,应该积极配合医治病人病情,人是大事,不行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得,总之病人是受害者,最好是求法律援助,早日康复!

青花瓷 发表于 2017-10-11 00:12:37

平昌有法律援助中心

缘梦 发表于 2017-10-11 07:49:15

谢谢亲们,有你们的支持我一定帮我爸爸讨回公道

李琦 发表于 2017-10-12 09:43:14

扯得最多就是你没有签劳务合同,你先去劳务局确定劳动关系,然后他不赔,就直接打官司

李琦 发表于 2017-10-12 09:43:34

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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