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小茉莉 发表于 2017-7-25 15:18:59

平昌县纪委通报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今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六个一”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1233”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平昌县兰草镇双柏村支部书记洪刚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执行扶贫政策的问题。洪刚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时,不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程序执行,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贫困户对象。2017年3月,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昌县泥龙镇金华村原支部书记苟兴春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执行扶贫政策的问题。2017年3月,在兑现该社贫困户产业发展基金时,苟兴春调减享受精准脱贫政策人数,将余下的金额发放给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对象。2017年5月,苟兴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口镇会计核算中心原副主任刘炜、财政所总预算会计李自强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村委现金的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刘炜先后三次在给草庙村划拨资金时,收受草庙村现金;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李自强先后两次在江口镇草庙村划拨资金时,收受草庙村现金。2017年5月,刘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昌县镇龙镇天鹰村原支部书记何江德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执行扶贫政策的问题。2015年10月,何江德在上报给镇龙镇扶贫办时随意增加户数及人数。该村违规将脱贫户确定为返贫户,违规享受国家精准扶贫发展资金。2017年5月,何江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昌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陈绍明违反工作纪律,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陈绍明在单位职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事件中执行不力,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2017年5月,陈绍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充分暴露了少数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自我约束不严,导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时有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规法纪,抓好警示教育。要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围绕“1233”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专项整治,鼓励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问题不放松,督查问责不放过,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刚性和力度,切实打通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最后一公里”。


                                                       中共平昌县纪委 平昌县监察局                                                                   2017年7月24日

wo402500255 发表于 2017-7-25 17:51:34

平昌腐败问题才止5起?

挖遍天下 发表于 2017-7-25 17:29:34

求平昌纪委电话,我要举报平昌县青云镇四村的相关事

华为青稞智能锁 发表于 2017-7-26 08:52:16

挖遍天下 发表于 2017-07-25 17:29
求平昌纪委电话,我要举报平昌县青云镇四村的相关事

网上搜

王祥辉 发表于 2017-7-26 13:34:02

这些小小村支书,没有后台因该受到处分,有了后台的小小村支书,大大的贪占,才是党的好干部,

贾领导 发表于 2017-7-26 18:44:16

党内警告处分是不是轻了:

平民百姓10000 发表于 2017-7-30 21:39:19

我们万兴村老百姓怨声再道。可人家书记后台硬。没人敢查他。在我们村。想打谁就打谁。当官的会为你无权又无权的人说话吗

都市与故乡 发表于 2017-8-1 21:25:40

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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