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打报不平 发表于 2017-4-21 10:59:33

请平昌县元山镇政府能给老百姓办实事,君子口中无“戏言”

关于元山镇农网改造贪污严重老百姓民愤极大,其一农网改造的旧线,变压器回收变为已有还是上交财政,其二农网改造的旧线和变压器在次利用到别的村社充当农网改造,其三以私人投资的线路和变压器強行没收而充当农网改造,以上国家农网改造这笔经费到底用到实处到哪里去了,大家心知肚名。2016年由元山镇府,元山电力公司,元山信访办共同处理元山通木村十社私人投资一档高压和变压器一事,经协商后十社社员同意电力公司为九社另拉专线从宝定安变压器接线输出,不影响十社私人投资的产权。当时政府声称国家电力有的是钱,百多万的资经年后即2017年正月马上给九社装专电专供,如今一直电力公司不改高压电路強行侵权。请问你们是一级政府大人口中无戏言,怎么出尔反尔呢?老百姓怎么相信你们处理的一言一行呢?老百姓请电力公司搬迁一根电杆或入户会花成千上万,如今百姓资产不是钱吗?

轻风侠客 发表于 2017-4-21 11:41:49

他恶劣了嘛

爱打报不平 发表于 2017-4-21 11:51:57

对,侵犯私有产权

爱打报不平 发表于 2017-4-21 12:06:35

你百万银子过河百姓只要他过河钱了,又不是贪污为何強制侵权呢?

独孤客 发表于 2017-4-21 12:59:39

应该是:心知肚明;保定庵;资金……楼主在叙述事情的时候还是尽量减少别字

爱打报不平 发表于 2017-4-21 13:18:56

独孤客 发表于 2017-4-21 1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心知肚明;保定庵;资金……楼主在叙述事情的时候还是尽量减少别字

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尊从事实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17-12-3 05:48:07

关于转国发1999(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昌县电力公司当时并不给老百姓宣传政策,在农网升级政策之后使平昌县元山镇通木村十社老百姓自筹资经自建电力设备,侵犯老百姓知情权,在当时中央政策是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为宗旨,却在交农提农税年代不但不减轻反而给老百姓经济“雪上加霜”
其二,电力公司回应99年后农网改造十社村民户平交130元钱及村民巨刚修同时也给乡电管所交了,属于谎言事实不存在,那么就将电力公司你所说由此可得当时老百姓都交了130元自愿移交了产权为何电力公司在2016年才给九社十八户在十社变压器上用电呢?从九九年到2016年九社电能质量一直处于最差状态为何当时产权移交不接电然而长达将二十年才出现产权自愿移交呢?真让老百姓不可思异。这次必须给老百姓解释清楚,必须问个明白,产权移交是谁签字了的。
其三,国发1999(2)号文件政策出台后继续让老百姓投资130元及自筹资经自建合符政策要求吗?
如今2016年平昌县电力公司还将原来投资产权变为已有,详情请见《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电力公司強侵老百姓知情权及电力产权》一帖。
经巴中市内各部局处理一年无果,
现在向纪委反应处理问题的焦点是为何违背中央政策不给老百姓知情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呢?望平昌县纪委人大及各级领导解决为盼!

人民的民义 发表于 2018-1-25 15:37:20

轻风侠客 发表于 2017-04-21 11:41
他恶劣了嘛

是情节有点恶烈,违背中央政策,违背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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